天津市2008年度电力平衡预案

(摘自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津政办发〔200837号,2008417发)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用电、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和谐用电,满足天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的电力需求,并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有序用电。

  根据预测,今年夏季大负荷期间我市最高用电负荷将达到900万千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20万千瓦。今年天津电网的电力形势呈现为总体供需平衡,局部地区供电设备过载问题仍然存在。随着市电力公司对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的加快,天津电网的供电能力和质量已得到大大提高,但仍有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供需紧张的情况:一是局部供电设备过载。主要是因部分地区电力负荷增长较快以及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外部受阻等原因,导致这些地区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可能会出现局部供电设备过载情况。二是时段性供需矛盾。主要是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所致,目前电煤供应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落实,煤炭供应和质量的不确定将可能造成电力供应能力不足,从而带来时段性供需矛盾;同时,近几年气候的异常波动给我市夏季日空调负荷带来高达约100万千瓦的波动,这也将会造成时段性供需紧张。三是事故性停电。虽然通过近几年的专项治理,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及事故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盗窃电力设施、违章施工等威胁电网安全的突发性事件依然呈高发态势,造成供电设施事故断电,给生产生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为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社会的有序用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对有序用电编制原则及预警等级的统一规定,天津市2008年度电力平衡预案措施按照预测最大负荷的10%、即100万千瓦编制,预警等级划分为4级,每级相差20万千瓦,共计80万千瓦;另安排20万千瓦的应急预警负荷;同时根据部分供电设备的负载能力,安排局部地区部分可能会过载设备的对应预案。

  1 总则

  1.1 电力平衡应首先确保安全用电。市电力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保障;电力用户加强自身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避免出现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全社会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力度。

  1.2 电力平衡应努力做到有序用电。在确保居民生活、奥运会场所、重点部位、高危用户等正常用电的前提下,实现电力总体平衡及地区局部平衡,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1.3 电力平衡应同时做到节约用电。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提高用电效率,坚决杜绝浪费,实现节能降耗。

  1.4 电力平衡应努力实现和谐用电。市电力公司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措施,不断提高电力服务质量和水平;广大电力用户自觉落实平衡预案,严格执行预案指令,减少缺电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1.5 电力平衡应不断提高应对电网故障、大面积停电等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2 编制原则

  2.1 供需平衡、留有裕度的原则。以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方式、合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为基础,采取电力缺口与本地区当期最大电力需求所占比例分级平衡的方法,将整体供需平衡与局部供需平衡相结合,并辅以应急措施,保证预案操作的灵活性。

  2.2 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充分利用行政、经济和技术相结合的手段,实施电力指标管理、属地负责的电力分配方法,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电力平衡顺序,充分利用电能信息系统,发挥其负荷监视与控制功能。

  2.3 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确保居民、医院、学校、奥运会场所、交通枢纽、高危用户等重点部位的正常用电。

  2.4 有保有限、区别对待的原则。在供需紧张的用电高峰期间,对工业企业的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错峰、避峰等措施;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对高耗能用户实行高峰时段中断生产、避峰让电的措施;对公共场所(包括商场商店、宾馆饭店、餐饮娱乐场所等)采取调整温度等降低用电负荷的措施。

  2.5 有机结合、确保效果的原则。将预案调控负荷的安排与电力调度的限电拉路序位进行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小对企业合理生产的影响;将总体平衡调控负荷与应急调控负荷分开安排,原则上不可重叠,保证电网应急错峰效果。

  3 预警类别确定及预案平衡措施

  电力预警分为总体平衡预警、局部供电设备过载平衡预警和突发性应急平衡预警3种形式。

  3.1 总体平衡预警

  3.1.1 总体平衡预警的确定:预计在某一时段电网总体供电能力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将会出现电力缺口且达到预警点时,经市电力管理部门批准,由市电力公司发布电力平衡预警信息。

  3.1.2 总体平衡预案共设立4个预警级别,每级级差20万千瓦,各级别均配套相应措施,总计安排80万千瓦用电负荷,用于平衡各级别的电力缺口。4个预警级别为:

   Ⅰ级(红色)——电力供需出现6080万千瓦的特别严重缺口。

  Ⅱ级(橙色)——电力供需出现4060万千瓦的严重缺口。

  Ⅲ级(黄色)——电力供需出现2040万千瓦的较重缺口。

  Ⅳ级(蓝色)——电力供需出现20万千瓦以内的一般性缺口。

  3.1.3 2008年全市范围的总体平衡预警时间:夏季用电高峰时段为61915期间每天的8002200;冬季用电高峰时段为1115至次年315日期间每天的8002200

  3.1.4 总体预警级别的启动:全市总体供需形势预报和按照4个预警级别启动预警方案的预警信息,由市电力公司按照规定程序提前1天统一发布,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措施。

  3.1.5 总体平衡预案措施

  3.1.5.1 Ⅳ级(蓝色)——电力缺口20万千瓦以内。安排调控负荷约2022万千瓦,涉及户数约1141户。

  3.1.5.2 Ⅲ级(黄色)——电力缺口2040万千瓦。安排调控负荷约4041.5万千瓦,涉及户数约2033户。

  3.1.5.3 Ⅱ级(橙色)——电力缺口4060万千瓦。安排调控负荷约6062万千瓦,涉及户数约2313户。

  3.1.5.4 Ⅰ级(红色)——电力缺口6080万千瓦。安排调控负荷约8084万千瓦,涉及户数约2821户。

  3.1.5.5 当发布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时,公共场所降温设备所设定的温度值不得低于26摄氏度

  3.2 局部供电设备过载平衡预警

  3.2.1 局部过载平衡预警的确定:预计在某一时段局部供电设备能力不能满足所供用电需求,将会过载运行时,由所属供电分(有限)公司对所涉及的用户发布局部供电设备过载平衡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的预案措施。

  3.2.2 局部过载预警的启动:依据当时供电设备负载情况,提前2小时由所属供电单位对过载设备所供电地区的错峰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启动过载预案措施。

  3.2.3 局部供电设备过载平衡措施

  3.2.3.1 滨海新区

  胜利村、杨柳庄110千伏站:安排负荷约0.1万千瓦,涉及用户4户。

  港西、大沽、汉沽3220千伏站:涉及大港油田、大沽化工厂和天津化工厂3个专供大户,分别安排负荷约1.5万千瓦、2万千瓦和0.5万千瓦。

  3.2.3.2 西青地区

  大寺110千伏站:安排负荷约2.6万千瓦,涉及用户44户。

  万家码头110千伏站:安排负荷约3万千瓦,涉及用户22户。

  微电子110千伏站:安排负荷约3.5万千瓦,涉及用户165户。

  3.2.3.3 北辰地区

  双街110千伏站:安排负荷约2.8万千瓦,涉及用户235户。

  北仓35千伏站:安排负荷约0.9万千瓦,涉及用户59户。

  宜兴35千伏站:安排负荷约1万千瓦,涉及用户74户。

  增产道35千伏站:安排负荷约0.1万千瓦,涉及用户6户。

  十一经路35千伏站:安排负荷约0.2万千瓦,涉及用户7户。

  3.2.3.4 东丽地区

  新立园35千伏站:安排负荷约0.52万千瓦,涉及用户11户。

  八里台220 千伏站10千伏供电部分:该地区承担了奥运会赛事的大部分任务,为其供电的八里台220千伏站10千伏负载已较重,为确保有序用电,特安排其供电辖区内生产企业的避峰预案。安排负荷约0.45万千瓦,涉及用户13户。

  3.3 突发性应急平衡预警

  3.3.1 应急平衡预警的确定:为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本预案同时安排20万千瓦负荷的突发性应急平衡措施。当电网出现突发情况造成电力供需失衡时,配合《2008年天津电网限电拉路序位》的实施,及时启动突发性应急平衡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

  3.3.2 应急平衡预警的启动:依据电网突发性缺电的情况和发生时间,提前1小时由市电力公司统一发布,启动应急预案措施。

  3.3.3 应急平衡预案措施

  3.3.3.1 当电网出现突发性事故并造成较大电力缺口时,电网调度可根据电网运行的状况,先执行《2008年天津电网限电拉路序位》,控制电力负荷,保证电网稳定运行,同时配合启动预案中安排的总计约83户、2022万千瓦的应急平衡措施。

  3.3.3.2 当出现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启动天津地区电力系统电力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善后恢复工作,切实保障电力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组织实施

  4.1 健全组织,加强管理

  4.1.1 成立以市经委为主的天津市有序用电联合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电力平衡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本预案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1.2 各区县人民政府、供电企业建立电力平衡工作的组织机构,共同安排、实施本预案中的相关措施;对本预案的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合理、有效地实施;加强与用电企业的沟通和联系,传递有关电力信息,便于各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4.2 构建网络,快速反应

  4.2.1 各级人民政府、电力公司、电力用户之间建立联络网,保持信息畅通,做到反应迅速、步调一致。

  4.2.2 在电网正常情况下,每周通过手机短信或媒体以及95598网站向社会发布电网供电形势。

  4.2.3 在预计电力供需可能紧张的情况下,市电力公司将依据电网运行状况、设备负载能力或地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等,严格按照电力预警类别和预案平衡措施以及信息发布规定,及时启动相对应的预案措施。

  4.3 精心准备,落实措施

  4.3.1 根据本预案的安排,参与电力平衡的企业应积极采取相应对策,组织生产、经营等活动,调整用电负荷,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4.3.2 市电力公司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推进电能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用电高峰期间的可控负荷量和监视错峰负荷量。

  5 保障措施

  5.1 本预案的执行实行统一组织、分区管理、逐级检查。预案实施期间,市有序用电联合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区县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2 各区县电力平衡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电力用户预案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承担因管理、控制不力致使本地区电力未达到平衡、超用指标或设备过载不能及时得到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而造成拉闸停电的责任。

  5.3 本预案执行期间,对未能执行平衡措施的企业可依法实施停止供电。

  6 附则

  6.1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电力监管部门、各供电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地区电力平衡预案的落实工作。

  6.2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